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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保险:你所知道的和不知道的

Time:2020-04-22

  信用保险是财产险中很“偏门”的一个险种,在日常生活中,绝大多数人都不会接触到;信用保险也是金融属性最强的一个险种,所以接触信用保险最多的人群是企业中的财务和融资部门和银行中的保理团队、贸易融资、结构性贸易融资、出口信贷和项目融资部门,银团贷款部门也会经常应用信用保险。

  谈到这里,即使接触过信用保险的人也会有些惊讶:之前只知道信用保险与应收帐款融资相关,并不知道银行中会有这么多部门与信用保险相关!的确,信用保险与银行很多业务都息息相关,信用保险中绝大部分产品也是基于银行融资业务的需求而产生和发展的。目前在中国市场上所广泛接触到的信用保险只是信用保险中最传统和最基本的产品,而且也只是信用保险十几种产品之一。

  信用保险从类别上可以分为两大类:统保类型(Whole-turnover)和单一风险类型(Single Risk)。

  统保类型信用保险是指在短期贸易中(通常销售帐期在180天以内),由一个卖家将销售给多个买家的应收帐款打包投保,由保险公司承保每个买家的还款风险。保险公司一般会要求买家的数量不低于5个,且不能对买家进行逆选择(也就是不能只把风险高的买家拿出来投保)。分销(经销商)销售模式是典型的适用统保类型信用保险,例如,联想以赊销方式销售PC给分销商,并将形成的应收帐款向保险公司投保,以降低分销商不还款风险。如果卖方希望将应收帐款变为现金,那么卖方可以将保险后的应收帐款通过银行保理或者非银行保理商变现。保险安排方面有两种形式,一种是卖方作为被保险人,银行或者非银行保理商作为赔款受益人;另外一种是直接把银行或者非银行保理商作为被保险人。

  单一风险类型信用保险涵盖的产品比较多,有预付款融资保险,结构性贸易融资保险,出口买方和卖方信贷,政治风险保险(投资保险)等。基本上,单一风险信用保险承保的是单个项目,对应的风险是单一付款方(借款人)--可以是政府、银行、国有公司或者私营公司(包括上市公司)。单一风险信用保险往往都和融资相关,被保险人通常是融资机构。应用单一风险类型信用保险的典型业务包括大宗商品交易、成套设备出口、海外工程承包(承包建厂、基础设施建设)和海外投资等。

  两类信用保险的保险市场,也就是承保的保险公司有很大的不同。统保类型信用保险主要的承保公司是裕利安宜(Euler Hermes),安卓(Atradius)和科法斯(Coface),当然也有AIG、QBE、人保等。其中前三名占了全球大约80%以上的市场份额。对于对信用保险不是很深入了解的人,通常会把Euler Hermes, Atradius以及Coface当成信用保险的代名词。其实不然, 单一风险类型信用保险在应用中更加广泛,而且需求更加刚性,保险公司的产品对于融资的支持力度更大。这些保险公司大多数不是很熟悉的名字,比如Chubb(与ACE合并),Zurich、XL Catlin、Markel、劳合社(Lloyds)的成员公司等全球有大约几十家保险公司承保此类风险。

  两类信用保险的组织结构和核保方式方法也有很大的不同。统保类型的信用保险通常需要建立和维护强大的企业数据库来作为核保的核心数据数据的积累和测试是若干年的过程,这也是为什么不是每个保险公司都可以轻易进入信用保险领域。统保类型的保险公司核保通常有两个部门,一个是商务核保(commercial underwriting);一个是风险核保(Risk Underwriting)。商务核保通常来决定保险的费率,赔付比例,最高赔付额等;风险核保则对具体付款方进行评估,同时为每个付款方设定承保额度。由于信用保险的复杂性和专业性,发达国家市场的信用保险大多数是通过专业的保险经纪完成的。这点与国内不同,国内往往依靠“千军万马”的保险销售来推广信用保险这种模式往往会造成对投保人和被保险人的误导和浪费很多时间进行沟通,结果事情还无法顺利推进,因为保险销售人员非信用保险专业人士,且他们不是保险条件的决策者(保险条件是由商务核保和风险核保经过评估决定的)。在这方面,单一风险信用保险更为突出。单一风险信用保险的核保是核保人(Underwriter)负责制,不同级别的核保人有不同的核保权限(对承保金额);核保人既对商务条件核保,也对风险进行核保;通常在一个区域市场,例如亚太区,一个保险公司只有2-3名核保人来审核整个区域市场的项目申请。所以单一风险信用保险项目的完成,几乎都是由专业保险经纪来完成的,因为核保人主要精力放在对项目的评估上。况且,此类业务80%以上都是通过几家保险公司共保来完成的,保险公司的核保人是不可能去组织共保的,这部分职能也只能由保险经纪来完成。劳合社(Lloyds)是一个典型的共保体保险市场,里面有数十家保险机构的席位,而且进入劳合社保险市场一定要通过合格的保险经纪人。

  最后谈谈国内的信用保险市场。国内的信用保险产品很单一,几乎只有最传统的信用保险产品,也就是统保类型信用保险产品,而且这类保险的条款更多适用于对贸易应收帐款风险的分担,不太适用于支持融资,虽然目前中国保险市场上也有保理保单或者基于传统信用保险进行融资,但是如果深入研究保单和融资的相关性,还是会发现有很多不匹配的地方。其实整个国际市场上也是如此,如果简单拿贸易信用保险条款来支持融资,都会有很多不匹配的地方。通过信用保险来支持融资,需要有专门的条款来相对应。由于产品和条款的单一,这也是造成了目前信用保险不能广泛成被银行和非银行融资机构广泛应用的重要原因之一。这方面,单一类型信用保险的保单内容设置更适合于融资的需求,可惜,目前在国内几乎没有此类型的产品和保单。关于信用保险与融资,如果谈得再深入一些,欧洲和新加坡等国家的银行,甚至应用信用保险来满足巴塞尔协议三(Basel III)下,实现对银行风险资本进行释放(Capital Relief)。国内信用保险发展也已经有十多年了,但是主要的模式还是以国际上三大信用保险,Euler Hermes, Atradius和Coface在背后支持,由国内保险公司出保单为主,也就是,国内保险公司作为出单公司,只承担20%或者以下的风险,然后把绝大多数风险再保给上述三家公司。所以,在中国市场上看到的信用保险保单,出单公司为国内保险公司,但实际核保的决策权在外资保险方。当然这里有两个例外,一个是人保,一个是中信保,不过虽然没有一对一的再保险安排,人保和中信保也需要合约再保险的支持。坦率地讲,传统信用保险公司,如Euler Hermes,Atradius和Coface相对比较保守,在创新方面严重不足,某种程度制约了信用保险在中国市场上的应用。尤其在近些年,中国在互联网、电子商务和大数据方面的飞速发展,已经走在了其他国家的前面,信用保险的发展更需要适应中国数据和电子化经济的发展,在这方面,希望国内的保险公司能有所建树。当然,保险产品的研发是要符合产品的规律和原则的,更要在核保技术层面做好风险评估和监控,而不是做一些简单鲁莽的创新,比如所谓的保证保险。接下来,我们将用文章的方式与大家分享我们在信用保险方面所做的创新尝试,敬请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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